最新-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留厦就业奖励申请的通知.rar
各二级学院:
为响应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鼓励推动我校毕业生留厦就业,为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储备与人力资源支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留厦就业奖励办法》。
全体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可于2021年8月30日或12月31日前(每位毕业生仅可申报一次),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给学院辅导员,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统一提交学工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终审、公示,无异议后分两批一次性发放留厦就业奖励。
因该项工作时间跨度较长,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将相关政策、通知内容告知全体毕业生,并根据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辅导员或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0592-6291688。
学生工作处
2021年7月6日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留厦就业奖励办法》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留厦就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3:XX学院2021届毕业生留厦就业奖励金初审报告
附件4:XX学院2021届毕业生留厦就业奖励金公示